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 现代中学人民教师杨永春 参与社会高利贷 勾结黑社会 敲诈勒索
|
|
2023
年
8
月
24
日 阅读次数:
256035
|
|
公益法治信息网:2010年至2012年,先后现代中学杨永春老师,跟社会上放高利贷的人接触后 不顾学校规章制度,也不管学生的成绩好坏,一心想挣钱,到处招摇撞骗!已失去当老师的资格了,并且现代中学领导对此事还表示莫名其妙。
事由与情况如下:寿光现代中学老师杨永春在2010年给郝健峰做担保,用高利贷好几十万元从中牟利,后来借款人跑了,被借款人安排三人到寿光现代中学找到杨永春老师,杨永春答复先给六万,还得分期给,在2012年做了四五次还上,账已结清。2018年杨永春串通社会上的地痞流氓,要回那六万元来,外加五万元利息,共计十一万元。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参与社会上高利贷,突破了师德底线,这样的老师怎么能教出好学生来。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 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如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及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存在违反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给予教师处理,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 给予教师处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一)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二)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三)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四)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资格的其他处理,按照管理权限,由教师所在学校或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作出决定。
第十条 教师受到处分的,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该事件的发生,直接反映出学校监管及师德师风建设的失位,学校是未成年成长教育最重要的场所,应当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和监督。本报将持续关注! |
|